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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地做了,二个半月,工资发了一部分,工资还欠8千多,已经拖了二个多月了,打电话他总是说工税款没下来,公司在厦门,工地在漳州,请问我该在厦门告还是在漳州告,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证据,只有公司法人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我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纠纷 2022-11-21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资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有欠条的,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及时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例如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否则就责令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长达三个多月不给的,员工可以去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否则按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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