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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内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母亲和两个女儿到公证处签字放弃,房子给了唯一的儿子,儿子也签了接受,但是一直没过户,母亲现在去世了,房产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请问现在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2-11-2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的房产有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就是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可以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如下:
    1、如果父母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房产由子女继承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后有权继承父母整套房产。
    2、如果父母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在去世后,房产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开始继承。房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子女可能无法继承整套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父母的房子有继承权的人员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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