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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我是判跟我母亲。父亲后来有一继母,继母有一儿一女,她离婚时是判跟继母的前夫。在父亲和继母在世之时,购买了单位的房子,产权证上名字是我父亲的。去年我父亲和继母相继过世,请问我和继母的儿女是否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比例是怎么样的?

继承 2022-11-22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的继承:如果另一方还健在,应该首先分割出房产的一半的财产作为健在父母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纠纷中房产继承份额分割的方式:
    1、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儿子的房产继母是否有继承权的确认方式: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母,认定有法定继承权,若无扶养关系则无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继母是享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儿子的房产继母是否有继承权的确认方式: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母,认定有法定继承权,若无扶养关系则无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继母是享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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