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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欠我三个月门面租金一万一千元,经多次协商法解决,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1-23 0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的处理方式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办法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出租人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承租人支付房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租客拖欠租金的处理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欠租金的处理方式有:
    1、合同上约定了拖缴租金的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房东催缴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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