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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装修好了,但未住,应该怎样交物业费?

业主维权 2022-11-24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交房的房子应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需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依据前期物业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处理如下:在交付房屋前,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双方依法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公司进场后,建设单位需要依约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应该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交纳。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的、业主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费应向建设单位收取。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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