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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什么时候行使追偿权

抵押担保 2022-11-25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在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义务,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在按照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时候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债务人拒不偿还的,可以提起诉讼。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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