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员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该采取下列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1)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2)商业秘密拆分保护。即每人掌握一部分,组合拼接才能使用;
    (3)其他保护商业秘密的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守,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进行约定,并需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可采取下列方式保守商业秘密:
    1、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制度;
    3、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