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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了一块地,房地产开发商只给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证!其他的没给!现在5年后,叫他办理房产证,他说要收费4-5万!这些费用是什么费用?应该给吗我家买了一块地,房地产开发商只给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证!叫他办理房产证,应该给吗

房产纠纷 2019-03-07 12: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内容。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注销登记不得收费。
    四、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于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五、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项目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负责核定。除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不得收取房屋勘丈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六、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执收单位要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办房产证费用收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1994]37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违约金也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购房者在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完整的售房手续,查验开发商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要求开发商明确告知该房产有无抵押。
    业主维权还有如下方式:一,到房产局。二,联合所有业主拒交物业费。三,拨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免费举报电话,12336。有你们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听并负责处理,因不仅仅是房产证他也牵扯到土地使用证。
  • 办理新房房产证开发商需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缴纳的费用:
    1、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
    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则除出让金部分不用缴交外,其他收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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