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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厦门做工地来的时候签了合同活干不完只结百分之六十,干了两三个月只挣了三百多一天,现在不干了公司说按合同办事,只结百分之六十,这个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14: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成立后,自用工之日起就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最多付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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