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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岳父的宅基地上建房,产权归谁

房屋产权 2022-12-01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出全资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产权是父母的。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可分离,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父母的所建房屋一并归属父母,不因子女出资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当房前屋后的土地是在宅基地或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内,那么房屋产权人则有使用的权利;不在范围内,那么产权人就没有使用的权利,因为这部分土地属于公共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归父母。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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