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去年在原公司休完产假之后由于没人能帮忙带小孩就跟原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也同意了,但是公司要求我把产假期间的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补齐,这个合理吗?还有由于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基数是当地最低标准,在产假期间我拿到的社保补助工资低于我平时正常上班工资很多,这个能要求公司补给我吗?现在我都已经离职一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合同纠纷 2019-01-02 1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依法负有在劳动者工作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该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算,包括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你开始上班第一天起就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你可以向社保局举报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4、如果你不想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因为单位没交齐社保,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让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N×工作年限Z,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算作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算作半年)。
    5、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一次性补缴社保,并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6、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承担,但是不能要求单位将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 按照规定,都是要依照工资的金额来缴费。
    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吴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