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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如果中途不想住了能退钱吗

房屋租赁 2022-12-02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廉租房如果中途不想住了能退剩余未住租期的钱款。廉租房提前退租需要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进行扣款,没有扣款约定的在清查水电煤气等相关设施后办理退租退钱手续。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 廉租房被他人占用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返还房屋,或者请求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廉租房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廉租房如果中途不想住了,在一般情形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钱。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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