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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没完成公司要求的任务,被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吗?他们说自己该做的事情没做完,给公司带来了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2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劳动者不办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如果因劳动者违约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办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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