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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到期,房主私自换锁,租给别人了

房屋租赁 2022-12-04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房租房东换锁是违法的。房租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房东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合同还没有接触,房东是不能换锁制止承租人使用房屋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租客欠房租房东未经通知擅自换锁犯法。房租是租赁合同中租客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房东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合同还没有解除,房东是不能换锁制止租客使用房屋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房东锁门后,一般由过错方承担该期间内的房租。房东应当履行向租客交付房屋并使房屋保持在可使用状态的合同义务,租客应当履行按时交纳房租的合同义务,因租客违约导致房东采取锁门等过激手段的双方均有过错,锁门期间房租应当由租赁双方分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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