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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父母22年前离婚,我(男)随父亲,姐姐随妈妈,各自独立抚养没联系,在我姐姐读初三的时候我妈妈拥有一套房子,应该是她的独有资产,应该是只有她的名字,目前我妈妈即将过世,我姐姐已成家,打算私自把房子卖掉去重新供一套房子,她这样合法吗?我拥有我妈妈房子的继承权吗?我父亲再婚前拥有的房产他过身后我姐姐拥有继承权吗?她这样合法吗?我拥有我妈妈房子的继承权吗?我父亲再婚前拥有的房产他过身后我姐姐拥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3-21 2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婚房子办理继承,需要先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是否二婚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住房,死者只有该住房一半权益来办理继承,如果是死者再婚前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继承法规定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全部财产和住房份额。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前夫百年之后他名下的房产,按离婚协议办理,百分之百归儿子继承。其他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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