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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转破产程序申请书怎么写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8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破产申请书的书写有以下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执行转破产流程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申请目的;写明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破产和解申请书的写法:首先,应当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应当写明基本事实、申请目的、申请理由等。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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