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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其配偶的陪产假。规定其丈夫享受陪产假的,应该是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或者单位;
    (二)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三)长期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无事故的技术人员;
    (四)在节育技术、避孕药具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生殖保健技术的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陪产假规定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陪产假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劳动法》未作明确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陪产假的规定有: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陪产假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劳动法》未作明确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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