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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效力的标准是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7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如下:
    1、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除外;
    2、如有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协议,认定为可撤销协议;
    3、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行政协议无效的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未生效。
    第十四条
    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 行政合同效力是:
    1、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除外;
    2、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协议,认定为可撤销协议;
    3、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行政协议无效的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未生效。

    第十四条
    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 行政合同法律效力是: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对当事人都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如果当事人违约的,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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