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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公司不知道有三方协议,所以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工作一个多月后被上司解雇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8 0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在依法催告后将其解雇是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行为合法。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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