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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的,安全用电,燃气,发生事故与房东有关系吗?

房屋租赁 2022-12-20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和房东有关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的。如果是租房的物件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修缮的物件出现损害,房东没有修缮造成损害的是和房东有关的。
    但是如果是第三人或承租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是和房东无关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
    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只要不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的,与房主没有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房东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发生煤气中毒时需要承担责任,已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租客操作不当导致煤气中毒的自行负责,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煤气租客中毒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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