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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如何去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0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的,可以重新协商;达不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来办理;集体合同中没有相关的规定的,可以按同工同酬的标准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
    2、如果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4、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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