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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9年4月4日通过中介将我家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签订了武汉存量房买卖合同,对方首付定金伍仟元整,过户之日付清全部余款。合同第六条约定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但是我们在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里写了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我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我们约定的过户时间是以本合同第七条的三十日内,还是以补充协议的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是以哪个有法律效力?

2.如果是15日内,现在已过15日了,乙方现在以明确说家里的一些原因不能买我的房屋了,要求我退还他一部分定金,我可以不退吗?我是否还可以要乙方承担5%违约金吗?

3.如果我不退还乙方定金,也不追究他5%的违约金合同就放在手上不管可以吗?并按全部房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我可以不退吗?

房产纠纷 2019-05-19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订金是买房预付的钱,如果买房,订金冲抵房款,如果不买,可以退。所以关于买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2、定金是一种约定,如果双方合同约定不准反悔,那么买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订金和定金是有很大不同的,你要清楚自己交的是那个。然后看你们订立的购房合同上关于退房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做就好了。如果是订金,合同又没有约定不退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退,如果他们不退,你就去房管局投诉,或者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中介很怕政府部门查处他们的。
  •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不卖此房屋,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王先生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该退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一般来说,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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