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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有套农村的房子前几年卖给我,当时只有村里的一人出面写了份房屋赠与协议.现在我想能不能将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房子有土地使用证(集体)面积有98.28平米我叔叔有套农村的房子前几年卖给我,当时只有村里的一人出面写了份房屋赠与协议.现在能不能将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房子有土地使用证(集体)

房产纠纷 2019-05-24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集体房产证说明房屋产权属于集体,是不能随意过户到个人的。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3.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4.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5.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
    6.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不是你购买的房屋所在的集体组织的成员,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法办到你个人名下的。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房产赠予是指房产的来源,无偿所得,有公证处办理公证赠予合同。就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了。房产过户,是有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信息。即将甲的房产在交易中心的登记,变更为乙。
    两者的区别,赠予:公证处收取公证费,被赠予者交:契税,若在卖出,交房产评估价:全额营业税和全额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过户就是一般的房地产买卖,双方按当地政策交税。
    一个先交,一个后交,除非不考虑买卖了。最好有关系到法院,拿到判决书,最省钱,要有关系才可以的 。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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