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梯三户,其中两户在各自的公有共用走廊处安装了防盗门,另一户未出售,产权属于开发商,作为开发商就起诉其中一户侵占共有面积。

问题1:开发商是否可以单独作为起诉的主体。

问题2:该小区很多相同套型均安装了防盗门,作为不知情而败诉的业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安装之前不声明,管理不到位,对防盗门的拆除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若防盗门拆除后,该户人家被盗,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还有,购买该高层建筑2楼时,销售人员称1楼也有住户,购房合同中标示有1楼和2楼的平面图,图中显示1楼建筑中和2楼有一样相应的功能区,造成购房时误解,而实际上入住后该高层1楼是架空层。

问题3:若此,合同中是否存在欺骗,业主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索取一定的赔偿。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安装之前不声明,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承担相应责任。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

房产纠纷 2019-06-12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其诉讼资格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 主要是为了实现权益的便利,所以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才能作为程序上的主体。你所提到的部分房屋合同之诉、商品房广告之诉、房屋质量之诉,确实如你所说,不能直接由业主委员会起诉,必须是由业主自行起诉。
    所以如果涉及人数众多的,对业主委员会不能提起诉讼的事项,可以以集体诉讼的方式,推选诉讼代表。这样也可以节省诉讼成本。但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仍然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因为法律规定,对该部分的诉权的实现,业主不具备直接的诉讼主体资格,而业主集体诉讼本质上也是业主诉讼,仍然是不具备诉讼资格的,所以,法律上仍然是要有所区分的。

  •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界定  家中被盗物业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取决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怎么样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有了明确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规定,向物业主张赔偿权利。  
    二、根据责任义务的履行来界定  这种要求是要看小区物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管理合同,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失,比如应当有值班而没有值班,或者应当进门查证而没有让小偷混入,等等必须证明物业存在过错,否则,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职责,那么你们就没有办法起诉因为物业公司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保证没有像这样的事情发生,公安局还会被盗呢。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 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
    二、意思表示真实;第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