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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时间是09年11月23日,租房期限一年,租金为一次年付。在合同中条款项中对于合同终止的规定有一条是:“如果未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我想问一下,现在是10月份,我已经不打算续租,合同有效期应该是在11月23日终止吧,也就是我应该在2010年11月23日搬离。但房东坚持说是没有提前一个月支付房租合同应该在10月23日终止,要在10月23日搬,请专家指导?我去年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在合同中条款项中对于合同终止的规定有一条是:请专家指导?

合同纠纷 2019-03-15 15: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下的买卖合同,在租金未支付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后,租金该交予买方还是卖方?
    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的归属权就转给买方了,租房只有房屋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租金给与买方。
    此处应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租房到期时间。租房到期在合同签订前,租金属于卖方。
  • 以签订的合同是不能随便涨工资的,除非取得对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在合同期内不能涨房租,该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不能私自涨房租,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原则不能涨,只有在合同到期后,才可以重新协商房租,进行涨价可能降价。
  •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并可以对方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您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如有约定按照约定赔付,如无约定要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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