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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生育保险审批手续已经完成,但因公司欠社保局钱,社保不给付。请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个人保险既然已经审批就是认可我缴费了,社保局有无依据扣留保险费?

保险纠纷 2019-01-09 12: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1、首先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生育费用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


    2、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异地生育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各地不同的。


    3、参保人异地住院,如果是突发事件的,先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股)办理报销手续。


    4、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延伸阅读:

    异地生育社保报销所需的资料: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 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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