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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在商场上班,马上柜台要撤柜了,我们还有两个月就满两年了,我们有什么经济补偿不?

我们是属于厂派员工,但是是商场跟我们没有签订合同,是我们公司跟我们签,如果商场帮我们安排其他工作,我们公司还能要求经济补偿不?

如果公司让商场帮我安排到其他岗位,我们公司还会给我们赔偿不?我们有什么经济补偿不?我们公司还能要求经济补偿不?我们公司还会给我们赔偿不?

劳动纠纷 2019-06-14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补偿款项有下列几项:
    1、双倍工资
    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过时效(1年),标准每月实际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前提非因员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如重大过错、主动辞职等;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乘以在此单位工作年限(零头部分不满半年记为
    0.5,满半年记为1)。
    (1)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协商一;
    (2) 员工因拖欠工资、未交保险等原因辞职 ;
    (3)单位因员工医疗期满、不能胜任或其他情势变更等原因,经过调岗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4) 经济性裁员 ;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的;
    3、待通知金
    前提同上述 c 项情形;标准为上月工资;
    4、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赔偿金前提为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或程序;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5、违反试用期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前提为违反试用期规定且经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标准为试用期工资乘以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
    6、赔偿金
    前提为拖欠报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不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要紧,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请立即去法院起诉。不然超过时间,劳动仲裁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局规定的讨薪是工作关系证明,除了劳动合同还可以是工号牌,以前领取工资的工资条,领导签字的凭证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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