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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堂姐因为家庭矛盾带着六个月大的孩子回娘家,几个月后娘家父母去男方家讨公道,不料男方竟然请人打了女方的父母,且当时因为时间原因没有去医院检查,也就没有打人证据,自从回娘家后男方也没有出一分钱抚养孩子,我堂姐也因为害怕男方家人一直在娘家不敢回去,请问一下对于这种情况我堂姐应该怎么办?离婚应该在哪里备案?女方是农村户口,家庭情况不是很好,且带孩子没有工作。男方是城镇户口,且比女方家庭情况好。没有物质优势。孩子一直和女方在一起。孩子应该如何判?但是如果男方在过去两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管孩子的成长状况呢?自从回娘家后男方也没有出一分钱抚养孩子,离婚应该在哪里备案?但是如果男方在过去两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离婚 2019-01-27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法院对于重婚罪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限制了人身自由,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法院会认为不利于孩子成长,重婚的人则不能拥有抚养权。
  •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18年,对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此时双方是具有扶养义务的,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出现了什么困难或者其他的状况,另一方应当对他尽到扶养的义务而不能不管对方。但是如果双反已经离婚的,则不需要在考虑这种扶养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得出外。
  •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是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综合其他因素来判定的。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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