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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保安 上个月做了31天,可是物业公司只发30天的工资给我 ,我想问一下保安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我们合同上是综合工时制可是物业公司只发30天的工资给我 我想问一下保安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我们合同上是综合工时制

劳动纠纷 2019-02-15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公司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支付工人工资。
    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
    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 在劳动仲裁期间该发的工资要能够及时的发放,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工作,单位就应该要正常发工资给劳动者。
    员工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
    每天的工资=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底薪除以
    21.75。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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