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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昌充我熟人,我被诈骗汇两万四仟块钱,在派出所报了案,拿了一回执单,钱能追回吗?

刑事辩护 2019-02-08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诈骗的被害人可以要求支付被骗的钱,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侦查过程中,对能追回的脏款要负责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从而使被害人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当然,如果公安机关未以追回的,被害人也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回。
    至于最终能否全部或者部分追回的。就要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还款诚意、还款能力、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及法院的执行力度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了。
  •   一般来说,诈骗案件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警察及时抓住诈骗人并搜缴了赃款,且能证明这个赃款是骗你的,可以返还给你。如果搜缴了赃款,但不知道或不能证明是骗谁的了(因为人民币不是特定物),追缴的赃款应当按比例平均退赃给所有的被骗人。
  • 冒充熟人进行诈骗,应当按照诈骗的数额定罪量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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