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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市场内预定了一套门面房全部房款40多万,开发商规定首付50%,当时我交了10万意思是预订,开发商给我开了收款收据收据上面只写了**市场几号房其他没写,也没订合同等其他手续,只是办事员口头说其余款尽快交齐,时隔10天左右我因做生意急用钱想找开发商退回所缴款,开发商说要退就的扣20%的违约金我不同意,开发商就说不同意扣20%可以那就等我们啥时候有钱了啥时候退,然后我又多次催要开发商都说没钱让我等着,我现在急需用钱周转请问我该咋办呢。扣谢

房产纠纷 2019-01-06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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