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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刚刚两岁,这几天才把奶断了,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实在不想和孩子爸爸继续生活下去了,结婚时他无车无房,结婚两年半一直借住在我娘家,他不想离婚,可是我实在不想过了,生活中他没有任何能帮到我的,孩子我自己带,所有事情我亲力亲为,结婚也没有分家,但他的父母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帮助,孩子也不帮忙带,自己真的太累,该怎么办!孩子刚刚两岁,他不想离婚,可是我实在不想过了,结婚也没有分家,孩子也不帮忙带,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30 1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重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一方不想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 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选择权。十周岁以上可以考虑孩子的意见。
    《婚姻法》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夫妻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孩子归属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二、诉讼离婚,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离婚,没有小孩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你可以再结合婚姻法的规定,找出更多的理由证明你们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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