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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加一句(这个公证是最后遗嘱)后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 2023-02-18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中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可以作为法律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遗嘱有没有效与公证没有关系,公证只是为了证明遗嘱的效力,并不意味着公证的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
    同样,如果遗嘱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遗嘱有没有效与公证没有关系,公证只是为了证明遗嘱的效力,并不意味着公证的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遗嘱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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