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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事,起草发起人协议,那公司章程什么时候设立?

公司成立 2019-02-07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公司章程就确定了公司的权力,义务的关系,所以公司章程只要一经相关的部门批准,就对外产生了法律的效力。也就是说,公司章程中不仅享有各项权力,也同样需要承担各项义务,如有违法公司章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是干预。
    同时公司章程是实行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1、对公司有约束力。能依法制定和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2、对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都是公司所有股东共同约定,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3、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具有约束力。对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在公司的行为或是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都具有约束力。
  • 根据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规定的立法宗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股东亦应参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承担类似责任。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要对设立行为所生之后果负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95条第
    (3)项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此即规定了发起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作为设立中的公司的机关,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在公司设立中的职务和权限。如果因怠于履行职务等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害,就要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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