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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的公司授权内地公司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办理业务1、有哪些相关法规?2、需要在内地备案吗?3、用香港公司名义办的业务可以使用内地公司发票吗?4、香港公司注册信息如何查证?

综合法律 2019-01-10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公司都需要什么?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 按照现行的《公司法》的规定,个人是不能开公司的。 开办公司一般要有2~50个股东方能成立,也就是说起码是2个人以上。 注册公司要看你是开办那一类的公司,一般注入的资金在10~50万元左右。 以下是《公司法》的一些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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