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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签的合同规定了“乙方应于签约的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叁仟元整”,但是至今签订3天了(今天是10日),对方也没有交押金,也不愿意交,也不愿意在合同上写明“以四年前签合同时交的押金作为本合同的押金”,是否属于“(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但是至今对方也没有提供,也不愿意提供,是否属于“(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可否据此两点主张解除合同?或者仅凭第一点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否会同意解除?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否会同意解除?

合同纠纷 2019-05-09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四)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因你工资比较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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