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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9月15日因工受伤,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申报工伤认定材料,2017年3月十一日工伤认定通知下发。现在工伤报销机构因为工伤申报晚于30日为由,不给我报销我2017年元月10日以前的住院费用,我该如何办理。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申报工伤认定材料,现在工伤报销机构因为工伤申报晚于30日为由,我该如何办理。

劳动纠纷 2019-05-28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首先,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4、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不同地区的具体医保报销方式报销步骤可能有差异,请详细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或者医院。 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一般低于职工医保,而且报销一般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报销到账。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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