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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撞了出租车我的全责,出租车要求补偿停运损失??请问是否可以让保险公司理赔其停运损失!

保险纠纷 2019-01-30 0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属于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住院的话可以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后续治疗的话,可以要求后续治疗
  •  在多家保险公司买意外险,只要是给付型的险种(意外险、重疾险、寿险、住院津贴险),都是可以同时赔付的。而报销型的意外医疗险和住院医疗险,也可以一起赔偿,但是最终报销总额不超过实际消费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 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两个部分;
      第二, 意外伤害又分为身故和残疾连个方面;
      第三, 意外伤害是可以重复报销的,但意外医疗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医疗部分是可以起到互相补充的作用的。
  • 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一、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二、能不能购买短期交强险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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