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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但房屋产权只有一方子女(婚姻当事人)持有。此种情况,办理离婚时,会怎样分配?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但房屋产权只有一方子女(婚姻当事人)办理离婚时,会怎样分配?

离婚 2019-01-22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归一方所有。如果是要约定共同共有,还不如将配偶双方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那就没必要公证了;如果是约定归一方所有,那么只要书面约定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再进行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后购买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屋产权不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二手房归属:
    这种情况下,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但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则涉及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若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子女名下,则在离婚时,房屋归户主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的房屋增值应该折合市价补偿给对方。
    若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得到房产,得房者需按照时下房屋市值补偿未得房者出资部分的增值。若夫妻双方都为户主,这时默认首付方子女为产权所有人,若无份额协议,则按平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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