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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老人已经去世四年了,有四个儿子,但一直以来和老人居住在一起,尽赡养义务的都是我们,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其他三兄弟现在要平分房产,如果我们起诉,胜诉率有多少?房产遗嘱继承,尽赡养义务的都是我们,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如果我们起诉,胜诉率有多少?

继承 2019-03-04 22: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
    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老人义务的子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指有义务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方式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
    “作为”形式,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无理取闹及其他积极作为的方法;“不作为”形式,是指行为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抵触方式阻挠、对抗、破坏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活动。
    构成本罪,必须是达到情节严重。在执行程序中,将要被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已经和尚未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父母健在拆迁赔偿款是父母的财产,理应由父母所有,具体怎么分配由父母决定。如果父母不在了,赔偿款作为遗产分配。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分配,即儿子与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根据《物权法》第2条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39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父母健在,赔偿款父母本人所有,父母有权处分自己财产。
  •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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