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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人单位,我这边有个员工已经结清了最后的工资了。现在到劳动局告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局判还要双倍支付。并补交保险,是否合理我是用人单位,我这边有个员工已经结清了最后的工资了。现在到劳动局告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19-03-16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
    3.5%=210元,6000*
    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 首先,你单位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并且没有给你一份,这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但将来举证难度不小,建议你尽快保存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工作服等; 其次,你已经在公司工作9点半了,那么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最后,你所说的基本工资进卡,但提成是现金,最好能够获取你们领取现金的工资发放单,当然如果拿不到,那就采用录音或同事证言来证明。 因为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由其如何通过举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祝顺利。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个人应缴社保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上年没十二个月按实际月计算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300%,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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