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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没签合同,辞不了职那不到工资,中介和厂在互相推卸责任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3-11 2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但实际上,一般土地承包流转是很少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大多都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进行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代耕土地;如果其中一方在期限未到的情况下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代耕土地,就出现了如何认定口头约定的问题,在许多案例事件中,有的人认为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是不成立的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
    但是按照农村土地流转一直以来的习惯,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等土地流转方式大部分都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约定的,并且以相互交付流转物作为双方关系成立的标志。如果在口头约定时,当事人双方对于约定没有异议,那么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等土地流转形式就已经实际发生,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农村向来民风淳朴、邻里相互帮助和扶持,在他们看来,口头约定也是代表着一种信任,因此小编认为只要是土地流转这种行为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建立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其之间的口头约定应该是被认为合法有效的。
  •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2,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 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一、物业管理对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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