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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17年腊月27结婚,彩礼给了15万。过完年初九弟媳就要分手,现在在娘家。过彩礼时候有媒人在。没有结婚证,彩礼给的女方家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吗?彩礼给了15万。没有结婚证,彩礼给的女方家长。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19-01-29 1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你返还彩礼,第一,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这样就谈不上离婚了;第二,办理了结婚登记当你们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三,男方给了你大量彩礼,造成他们家生活困难。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男方不能够要求你返还彩礼的。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在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双方中一方支付了彩礼,在离婚时,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的法律规定手续的办理,或者结婚之前给付彩礼后给该方的生活造成巨大困难的,离婚时双方如果可以约定将彩礼返还的,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即可,如果不嗯能够达成合意,可以到法院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法院会依法支持。
  •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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