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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对方办有交强险,现在对方不管不问

交通事故 2019-03-13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
    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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