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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哪些情况下不能退房

房屋买卖 2023-05-26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下买房者可以退房: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
    2、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买房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且在买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退房;
    2、房屋因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不能交付,买受人可以退房;
    3、房屋交付以后,那么买受人对房屋存在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有异议,又重新核验,确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退房;
    4、房屋交付后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退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付后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3、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4、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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