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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X把我的房子租给别人了,我没有租房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5-28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租房合同但已给钱的,租客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合同,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租赁房屋是需要有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子给了钱没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与出租人补签租赁合同,因为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对于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没签租房合同但已给钱的,承租人可以敦促出租人尽快订立,出租人拒绝订立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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