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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工人拖延不进行工伤鉴定,能否停止支付工资?

讨薪 2023-05-29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

  •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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