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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还在公司试用期,离成为全职员工还有十天。由于公司的调整,我目前在职的岗位被取消了,我被要求转到其他岗位。我不同意,要求解雇我。试用期会有相应的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0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同劳动者是否在试用期无关,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罗浩律师建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考核指标考核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如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则可以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保存好相应证据,还应将单方解除通知工会,以达到解除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在试用期被过错性辞退的,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可以根据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拿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被违法辞退的,可以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的标准拿到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内也不得随意辞退: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依据以上条款规定,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或者
    1.5个月工资,
    1.5个月工资是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形,看你的具体情况。
    建议先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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