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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3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定为医疗事故应通过以下方式: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医疗活动中因为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具有下列特征: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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