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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车间主管,四月份降职为车间组长,三月份劳动报酬降低为车间组长工资,请问是否合理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5-31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全员降薪,需要看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合法,不符合则不合法。
    劳动报酬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双方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没有经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并且,很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需要一定的工龄才逐渐形成的,如果任性降低,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实务来看,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用人单位降薪除经营困难外,一定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可能视为克扣工资的行为,员工据此辞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
  • 法律分析:
    1、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调整薪水但是应当经过你的同意,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因为薪资达不成一致意见,单位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工会有权同意降薪。公司降薪的举动实质上是一种变更原劳动条件的行为,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公司实行全员降薪的,应当将降薪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保证全员降薪行为的合法性。
    降薪方案中可以包括降薪的比例、降薪的时间期限,甚至包括特殊时间段工资结构的变化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六条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 工会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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